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江村罗布日前在自治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目标。
这目标是:
到二零零二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一百三十亿元,年均增长百分之十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含中央税收返还收入)达到八亿元,年均增长百百分之十四点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一千三百六十元(一九九零年综合价)。国民经济的整体规模及质量、效益有较大提高,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到二零一五年,即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时,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二零零零年翻一番多,力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到下世纪中叶,即西藏和平解放一百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团结、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西藏。